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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5457-2017 彈性、紡織及層壓鋪地物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釋放量的試驗方法》標準
《GB/T 35457-2017 彈性、紡織及層壓鋪地物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釋放量的試驗方法》是一項國家標準,適用于彈性、紡織及層壓鋪地物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的測試方法,以確保這些產品的安全和環保性能。
該標準規定了彈性、紡織及層壓鋪地物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基本要求和測試方法,包括樣品采集、樣品制備、分析測試等。其中,樣品制備要求在特定條件下將樣品暴露一定時間,使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達到穩定狀態后,再進行測試。標準要求采用高精度、高靈敏度的分析儀器對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進行分析和測量,以確保測量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重復性。
一、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單位面積上釋放量和/或在指定環境條件下氣態VOC濃度測定的常規檢測方法。
本標準對檢測用彈性鋪地物、紡織鋪地物和層壓板鋪地物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釋放量檢測艙進行了闡述。
附錄A對釋放量檢測艙進行了描述,附錄B給出了評價系統示例。
檢測艙對未使用(鋪設之前)鋪地物產品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釋放量進行檢測,在檢測前和檢測過程中都需要對待檢試樣進行處理。對于不同的鋪地物產品,取樣,運輸和貯藏程序都有詳細的規定,因其會影響試驗數據。對于每種待檢產品﹐規定應設有備樣。
注:由于產品具有非均質特性,有必要從同一塊樣品上選取多塊待測試樣進行釋放量試驗。
二、試驗設備:
VOC釋放量檢測艙(點擊查看)
三、試驗步驟(部分):
1. 確保吸附管在使用前已調節好。取樣過程應防止吸附管內水分冷凝,且如果需要,在打開密封帽進行氣體取樣之前確保在規定時間使管溫度和艙內氣體溫度平衡。
2. 打開調節好的吸附管密封帽并將吸附管的取樣端與檢測艙連接,將吸附管的另一端與取樣泵連接。取樣泵裝置的選擇按照ISO 16000-6的規定進行。按照生產廠商的指導和ISO 16000-6的規定將吸附管與釋放檢測艙的出氣口及抽樣組件相連接,所有連接組件的材料應是惰性的(無釋放性/無吸附性)。為了最大限度減小檢測艙內的氣體擴散,連接取樣過程越快越好。
3. 氣體取樣應在適當的空氣流速下(一般為20 mL/min~200 mL/min,見 ISO 16017-1及其他相關標準)進行。采集最多5L的氣體樣本,以將如正己烷這類最受關注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突破吸附臨界點的危險性降到最低(見ISO 16000-6:2004,附錄B)。
4. 氣體取樣結束后斷開吸附管與檢測艙及取樣泵裝置之間的連接,立即用長效存儲密封蓋密封保存。
注:如果需要關注更多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和/或易揮發極性化合物,則需要選擇一種吸附性更強的吸附劑或選擇使
用配套有成系列的不止一種吸附劑的吸附管;更多信息參見ISO 16017-1。
5. 為了加強氣體的敏感性,在檢測檢測艙本底濃度和對釋放物質進行監控(示蹤)時,建議最大限度氣體取樣即取5L氣體樣品。
該標準還規定了測試結果的報告要求和解釋方法,以及測試結果的評價方法和限制值等。其中,限制值是指彈性、紡織及層壓鋪地物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的最大允許含量,超過這個限制值就會對人體健康和環境造成危害。
該標準的實施可以有效地評估彈性、紡織及層壓鋪地物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含量和釋放量,為這些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提供科學依據,保障人們的健康和環境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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